主席先生,各位阁下,尊敬的各位同仁,
水资源是一个引发重大人道关切的问题,其重要性无需赘言,各国理应将其列为各项议程的重中之重。
对于斯洛文尼亚常驻代表团和共同主办方发挥领导作用,将这一议题明确列入安全理事会议程,我谨表感谢。
因为水即生命,水即健康,水即尊严,水即生存。
然而,在冲突地区,供水基础设施日愈退化,运行中断,甚至被蓄意用作针对平民的武器。
这引发了直接且严重的连锁人道后果:儿童因不安全水源而丧生;医院关闭;民众逃离家园;粮食不安全状况加剧。
这些都绝非假设,而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每天都在面对的现实,几乎在我们开展人道行动的每一场武装冲突中都是如此。
国际人道法为水资源和供水的民用基础设施——包括相关装置、系统和维运人员——提供了重要保障。
换言之,武装冲突的所有各方都有不容商榷的法律义务和道义上的责任,确保战争期间水资源的持续可及性。
平民生存不可或缺的物品,包括饮用水装置、灌溉系统和相关供给用品,在国际人道法下享有额外保护。
交战方必须避免采取致使水源及相关基础设施和人员遭受攻击或附带伤害的行动。这意味着交战方还应避免将其用于军事目的。
鉴于水对于所有生命的重要性,禁止使用旨在或预期会直接或间接对自然环境造成广泛、持久和严重破坏的武器或战术——例如毒化或污染水源。
严禁将平民挨饿作为一种战争手段,包括有针对性地或不分皂白地剥夺水源。
安理会通过第 2573 号、第 2417 号和第 2730 号决议强化了这一法律框架。这些决议至关重要,且必须被转化为行动。
国际人道法的效力取决于我们维护该法的集体承诺。保护水源是保护民用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也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去年9月与六个国家共同发起的国际人道法全球倡议中的一个重要工作领域。对于斯洛文尼亚、阿尔及利亚、哥斯达黎加和塞拉利昂在这一重要进程中发挥的积极带头作用,我深表赞赏和感谢。
当民用基础设施未能幸免,甚至成为蓄意攻击的目标时,平民所遭受的后果不仅持续数周或数月——而是直至冲突结束很久之后。我们在叙利亚、伊拉克和世界许多地方都目睹了这一现实。
无论是在加沙、乌克兰、苏丹、叙利亚,还是在其他地方,我们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通过资金支持或作为中立调解人,为修复、重建和维持重要基础设施提供支持。
这种方法代表了一种可持续的人道干预形式,因为水电分配系统崩溃的代价会给本已严峻的人道状况带来灾难性后果。
如果人道援助预算大幅减少,正如我们当下所见和所讨论的那样,国家和非国家武装团体就必须开展更多工作来保护民用基础设施,尤其是配水厂——因为这两者息息相关。无电则无水,无水医院则无法运营。
其代价——无论是人道还是经济层面——都过于高昂。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就各国如何在军事规划和敌对行动中尊重那些保护供水系统、重要基础设施和自然环境的规则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指南。
其中包括:
- 避免对国际人道法做出可能有损人道目标的宽泛解释——尤其是在军民同时存在的情况下。
- 将对水资源、基础设施和人员的保护纳入国内法。
- 将与水有关的法律规范纳入军事条令和军事训练之中。
- 吸纳多学科专家,如工程师、法律顾问和环境专家,参与军事规划。
- 将环境考量纳入行动决策。
- 为其控制下的民众提供充足的用水,并为人道准入提供便利。
- 采取切实措施以改善环境保护;以及
- 认识到保护水资源事关生存。
最后,我敦促安理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水资源,并提醒所有各方——国家和非国家参与方——履行其在国际人道法下的明确法律义务。
我们邀请国际社会积极参与激励对国际人道法做出政治承诺的全球倡议,因为这是减少冲突的人道代价的首要问题之一。
正如我昨天在安理会所提到的那样,迄今已有75个国家加入了我们的这项全球倡议,我希望这次会议之后会有更多的国家加入进来。
水资源不是讨价还价的筹码,不是袭击的目标,也不是武器。
它是一条生命线,绝不能沦为战争的工具。
谢谢大家。